課程表是學校實施教學活動的“指揮調度表”。對建立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起着重要作用,為穩定教學秩序、确保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現對調課作如下規定:
一、調課
1、 教師必須按課表及教學日曆進行教學,無特殊原因不得調課。
2、 具有下列情況者,經過審批可準予調課:
(1) 學院決定的臨時性全校活動與課表有沖突。
(2) 因排課時無法預計的臨時性緊急公務又必須由任課教師完成。
(3) 任課教師所擔任的課與本人原來擔任的課有沖突或沒有準備好,不能按時上課。
(4) 學生經批準參加全國或全省統考或其它集體活動。
(5) 任課教師因病等意外原因無法按課表上課。
(6) 因臨時停電、停水或其他事故無法正常進行的實驗、上機、實習等。
(7) 教室或實驗室因為臨時調整,安排發生沖突等。
二、調課程序
(1)因病申請調課教師須出示病情診斷書,因公出差調課者須出示經主管院長簽批的批示或會議通知等,否則不予辦理。
(2)調課教師必須親自填寫“調課申請表”一式三份,經教研室、院(直屬系)、教務處領導簽字同意後,一份送教務科調課,一份由院(直屬系)留存,另一份教師保存,補完課由學生班長在調課單上簽字,交到教學質量科補填工作量。不填“調課申請表”。凡有調動的課程,要及時通知學生和教師。不按上述手續辦理者一律無效,并以教學事故論處。調課一大節者,須提前兩天辦理手續;調課一周以上者,須提前三天辦理手續,要堅決杜絕在臨上課前要求調課的現象。
(3) 由于意外情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課,且不能親自辦理調課手續的教師,一般應在上課前一天,最遲在上課前30分鐘通知學院并由教學秘書通知學生,然後在當日補辦調課手續。
(5) 教師本人、教師與教師之間、教師與學生之間不得私自調課。
澳门新葡萄8884官网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