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我院在力學會議室舉辦以“學習憲法精神 争做合格公民”為主題的學習憲法師生座談會,開展宣傳和紀念憲法的教育活動。輔導員、研究生黨員、學生會幹部、班團班幹、學生代表共計35餘人參加,學院黨委副書記蘭國生出席了本次座談會,座談會由團委書記王志社主持。
會上,蘭書記領讀了習近平總書記在”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他指出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推進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的重要舉措,也是增強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夯實法治基礎的有效途徑。大學生作為時代的生力軍,更應該深入學習憲法,牢固樹立憲法意識、增強憲法觀念,自覺履行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職責。同時他希望,同學們今後要通過網絡學習活動能夠進一步增強法制意識,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大學生。随後,王老師就《憲法十問》、《一張圖讀懂憲法日》等憲法知識,和同學們一起分享學習。
會議最後,同學們對學習内容進行了相互讨論,主要對“作為一個大學生應如何落實憲法”這一問題發表自己的見解。光信息121801班王旭東同學說:“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作為一名大學生,應該認真學習憲法并把它落實到生活中去,可能有人覺得憲法離我們很遙遠,可是隻要生活在這個社會中,我們就生活在憲法中。憲法所規定的一些事是我們完全做得到的,在今後的生活中,我們定會把憲法精神延伸下去。”
我國現行憲法通過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經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正。12月4日是我國的“全國法制宣傳日”。今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将每年12月4日确定為國家憲法日,提出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今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